关于开展2024年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期中(期满)考核及选拔认定的通知

作者: 丨 发布日期:2024-03-28 丨 点击数:

 

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,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、专业能力强的教学团队,根据“广酒〔2021〕70号《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》”、“广酒〔2021〕71号《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》”的规定,学校于2022年选拔聘用了一批次教师为专业带头人、骨干教师,现根据文件规定对相关人员开展期中(期满)考核,并开展2024年度专业带头人、骨干教师选拔认定工作。各项工作要求如下:

一、专业带头人、骨干教师期中(期满)考核

1、专业带头人、骨干教师实行学校、二级学院(部)两级管理,以二级学院(部)管理为主。二级学院(部)根据本通知要求对已聘用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期中(期满)考核。

2、考核工作以师德评价为基础,参照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、培养管理办法(附件1、2)的职责要求,重点考核教师教学、科研工作开展情况,并在考核过程中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。

3、专业带头人、骨干教师期满考核合格的,根据部门意见可以续聘,续聘期限两年;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再续聘的,取消相关资格及待遇。

4、专业带头人期中考核不合格者,学校将对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,限期内未有明显改进的,则取消该专业带头人相关资格及待遇。

5、期满考核期间,未按规定提交考核资料的,取消相关资格及待遇。

6、各部门认真组织考核工作,并于2024年04月05日前将《2024年专业带头人、骨干教师考核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3),教师考核资料(附件6-2、3、4)及其佐证资料报人事处。

二、2024年度专业带头人、骨干教师选拔认定

(一)选拔范围及条件

除参照《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》、《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》(附件1、2)外,补充以下两点:

1、专业带头人需要在本校工作满两年以上。

2、骨干教师原则上具有高教系列(或与教学相关的其他专业系列)中级以上职称,或获得硕士学历(2021年12月份之前取得毕业证),从事本专业教学2年以上,并在本校工作至少满一年以上。

(二)选拔流程及工作安排

1、各二级学院、部推荐符合选拔条件人选,填写《专业带头人、骨干教师选拔申请表》(附件6-1),提交相关成果佐证资料。

2、各二级学院、部按规定的选拔条件,对申请人思想政治、业务能力、学术水平进行综合评价,提出推荐意见,推荐名单在本部门进行公示。

公示无异议后,于2024年04月11日前将《2024年专业带头人申报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4),《2024年骨干教师申报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5),教师申请表及佐证资料交人事处。

3、人事处、教务处对申报对象的资格条件、业绩成果进行初审;符合条件的,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。

4、学校学术委员会对经初审的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,确定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名单,报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。

5、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名单后,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。

(三)其它说明

1、各二级学院、部已选拔认定的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,期满考核合格续聘的,无需进行重新申报,继续履行相关职责,享受相关待遇。

2、2024年考核合格并续聘人员及2024年选拔通过人员,按《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》、《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》发放相关岗位津贴,每学年计发10个月。

3、各二级学院、部应按选拔、培养管理制度做好续聘、新认定人员日常履责管理指导工作,按照专业发展需要,有计划开展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。

4、2024年考核合格并续聘人员及2024年新选拔通过人员需签订劳动补充协议。

三、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