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开展学院专业带头人遴选工作的通知

作者: 丨 发布日期:2021-11-25 丨 点击数:
 

学院各单位:

为加强我校专业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,促进我校专业内涵建设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,根据《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》(广酒〔2021〕70号)的要求,现就开展学院专业带头人遴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遴选对象

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、在我校现有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、能对本专业的建设和发展起到带头和引领作用的创新开拓型人才。

二、遴选范围

学校正式聘用的在编在职在岗(包括担任行政职务的)教师。

三、遴选条件

1.年龄:男性不超过55周岁,女性不超过50周岁。

2.专业技术职务:具有本专业学历和学术背景,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八年,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。

3.其他条件参照《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》中的遴选条件执行。

四、遴选程序

1.个人申请。符合遴选条件的在岗教师需填写并向所在学院提交《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申请表》(见附件)以及相关成果等佐证材料。

2.二级学院初审。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初审确定候选人员名单,并将初审结果及个人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。

3.专家评审。教务处、人事处组织学校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,并报校长办公室会议审定。

4.学校审批。教务处、人事处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批后正式发文公布。

五、有关说明

专业带头人聘期为4年,聘期内享受专项津贴补助,考核方式为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。

 

附件1: 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申请表;

附件2: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。

 

人事处    

2021年11月24日